ITSS(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简称ITSS)是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支持下,由ITSS分会研制出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方法论。ITSS是一套成体系和综合配套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全面规范了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信息技术服务。
人员:指提供IT服务所需的人员及其知识、经验和技能要求; 过程:指提供IT服务时,合理利用必要的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相互关联和结构化的活动; 技术:指交付满足质量要求的IT服务应使用的技术或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资源:指提供IT服务所依存和产生的有形及无形资产。 1、准备阶段: 收集认证所需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运维发展历程、典型运维项目等,编制ITSS体系材料。 2、申请受理: 注册ITSS平台账号,上传申报材料,选择合适的ITSS评估机构,等待排审。 3、现场审核阶段: 评估机构按照《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规范》受理申请并组织实施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估。 4、专家评审阶段: ITSS四级经秘书处备案公示发证;ITSS三级企业申报材料经专家会评审通过后公示发证;ITSS二级和一级需参加专家会现场答辩,通过后公示发证。 5、证书发放阶段: 公示完成后,ITSS秘书处制作证书并发放给企业。 6、年度监督审核: 获证单位应在自获证之日起,9个月至12个月之间完成首次监督评估。获证单位应在自获证之日起,21个月至24个月之间完成二次监督评估。 1、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信息中心; 2、金融、电信、电力、石化等全国或区域行业企业的信息化部门; 3、全国各省市各类大中型企业的信息化部门; 4、其它有信息技术服务需求的组织; 5、以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6、以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运营为主业务的企业; 7、其它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 1、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信息中心; 2、金融、电信、电力、石化等全国或区域行业企业的信息化部门; 3、全国各省市各类大中型企业的信息化部门; 4、其它有信息技术服务需求的组织; 5、以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6、以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运营为主业务的企业; 7、其它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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