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对商业企业品牌进行评价时应遵照的原则、指标和方法,并对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指南。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包括第三方机构)对商业企业品牌的评价,适用于组织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 2.1企业品牌 企业(包括其商品和服务)的能力、品质、价值、声誉、影响和企业文化等要素共同形成的综合形象,通过名称、标识、形象设计等相关的管理和活动体现。 2.2企业文化 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确立的,被内部认可和外部各方普遍认知的基本理念、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风尚、习俗等心理积淀的总和。 2.3企业精神 企业员工所表现的共同内心态度,体现对企业文化和企业个性具有的群体意识,并以此作为行为准则和理想追求。 2.4品牌保护 对品牌的相关各方,以及品牌所承载的品质与声誉实行预防保护、风险预警、损害修复等机制或措施。 2.5品牌评价 对企业品牌能力、品质、价值、声誉、影响力和企业文化等要素做出的判断。 2.6顾客满意 顾客对其要求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 注1:顾客抱怨是一种满意程度低的常见表达方式,但没有抱怨并不一定表明顾客很满意。 注2:即使规定的顾客要求符合顾客的愿望并得到满足,也不一定确保顾客很满意。 2.7员工忠诚 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和竭尽全力的程度,表现为员工在思想意识上与企业价值观和政策等保持一致,行动上竭尽所能为企业做贡献,体现了员工和企业之间价值理念的相容性、行为的协调性。 2.8顾客忠诚 顾客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认可、依赖、坚持长期购买和使用该企业产品或服务所表现出的在思想和情感上的一种高度信任和忠诚。 2.9标识 以简明、显著、易识别的物象、图形或文字符号来表明事物特征的记号。 2.10品质 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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