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策划 1.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1.1.1 策划能源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提及的因素和提及的要求,并对影响能源绩效的活动和过程进行评审。策划应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并应采取能够实现能源绩效持续改进的措施。组织应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 ———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包括能源绩效改进;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 ———实现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注:图 A.2给出了说明能源策划过程的概念图。 1.1.2 组织应策划: a) 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b) 如何: 1) 在其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改进过程中,融入并实施这些措施; 2) 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1.2 目标、能源指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1.2.1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目标。组织应建立能源指标。 1.2.2 目标和能源指标应: a) 与能源方针一致; b) 可测量(可行时); c) 必须考虑适用的要求; d) 考虑主要能源使用; e) 必须考虑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f) 得到监视; g) 予以沟通; h) 适当时予以更新。 组织应保留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文件化信息。 1.2.3 策划如何实现其目标和能源指标时,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措施计划,内容包括: ———要做什么; ———需要什么资源; ———由谁负责; ———何时完成; ———如何评价结果,包括验证能源绩效改进的方法。 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中。组织应将措施计划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留。 1.3 能源评审 组织应开展和实施能源评审。 开展能源评审,组织应: a) 基于测量和其他数据,分析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包括: 1) 识别当前的能源种类; 2) 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b) 基于分析,识别主要能源使用(见3.5.6)。 c) 对每一个主要能源使用: 1) 确定相关变量; 2) 确定当前的能源绩效; 3) 识别在组织控制下对主要能源使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工作人员。 d) 确定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排序。 e) 评估未来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能源评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更新。当设施、设备、系统或用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能源评审 应更新。 组织应保持用于开展能源评审的方法和准则的文件化信息,还应保留能源评审结果的文件化信息。 1.4 能源绩效参数 组织应确定能源绩效参数: a) 适合于测量和监视其能源绩效; b) 能使组织证实其能源绩效改进。 用于确定和更新能源绩效参数的方法应保持为文件化信息。如果组织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组织应考虑这些数据以建立适当的能源绩效参数。 适当时,组织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值进行评审,并与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比较。组织应保留能源绩效参数值的文件化信息。 1.5 能源基准 组织应使用能源评审的信息,必须考虑合适的时段,建立能源基准。 如果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组织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值和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归一化。 注:根据活动的性质,归一化可能是一个简单的调整,也可能是一个更复杂的程序。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a) 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组织的能源绩效; b) 静态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 c) 依据预先确定的方法。 组织应保留能源基准、相关变量数据和对能源基准调整的文件化信息。 1.6 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 对运行中影响能源绩效的关键特性,组织应确保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其进行识别、测量、监视和分析。组织应制定并实施能源数据收集计划,计划要适合其规模、复杂程度、资源及其测量和监测设备。该计划应规定监测其关键特性所需的数据,并说明收集、保留这些数据的方式和频次。 计划收集的(或适用时通过测量获取的)和保留为文件化信息的数据应包括: a) 主要能源使用的相关变量; b) 与主要能源使用以及组织相关的能源消耗; c) 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运行准则; d) 静态因素(如适用); e) 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数据。 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能源数据收集计划,适当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用于测量关键特性的设备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重现。组织应保留有关测量、监视和其他确定准确度和可重现性方法的文件化信息。 2.支持 2.1 资源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2.2 能力 组织应: a) 确定在其控制下工作、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影响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是能胜任的; c) 适用时,采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注d):适保用留的措适施当可的能文包件括化,例信如息:向工作提为供能培训力、的指证导据,或。重新分配工作;或聘用、雇佣能胜任的人员。 7.3 意识 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应意识到: a) 能源方针; b) 他们对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目标和能源指标(见6.2)的实现以及改进能源绩效的效益; c) 他们的活动或行为对能源绩效的影响; d) 不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 2.4 信息交流 组织应确定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包括: a) 信息交流的内容; b) 信息交流的时机; c) 信息交流的对象; d) 信息交流的方式; e) 谁来进行信息交流。 在建立信息交流过程时,组织应确保所交流的信息与能源管理体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实可信。 组织应建立和实施一个过程,使得任何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都能为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 绩效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应考虑保留改进建议的文件化信息(见7.5)。 2.5 文件化信息 2.5.1 总则 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应包括: a)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注b):不组同织组织确的定能的源实管现理能体系源文管件理化体信系息有的复效杂性程和度证可实能能不源同,绩取效决改于:进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 ———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过程的复杂程度及其相互作用; ———人员的能力。 2.5.2 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 标识和说明(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编号); b) 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例如:纸质的、电子的); c) 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2.5.3 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组织应控制能源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保其: a) 在需要的场所和时间,均可获得并适用; b) 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适用时,组织应实施以下活动: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括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组织应识别其确定的能源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当时,应予以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仅允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允许并授权查阅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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